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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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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7-20 浏览次数:

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
扬工信创新〔2024〕95号

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,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,生态科技新城、蜀冈-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:

根据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工信创新〔2024〕216号)文件要求,为做好我市今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宣传组织

各地围绕省“1650”、市“613”产业体系和本地特色优势产业,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,不断增强创新能力,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。

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符合以下条件:

1.企业符合《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(苏工信规〔2020〕1号)第六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;

2.截止到2024年7月30日,企业近两年内不存在《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(苏工信规〔2020〕1号)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3种情形;

3.企业2023年(含2023年度)前被认定为扬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。

二、申报审核

各地工信部门指导申请企业按照《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(试行)》(苏工信创新〔2020〕258号)要求,编写申请报告、准备佐证材料。指导申报企业使用“企业法人”登陆“江苏政务服务”网,在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”选择“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”在线办理,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(网址:http://www.jszwfw.gov.cn/col/col140127/index.html)。企业完成数据填报及附件上传后,点击系统“评分”可反馈评价结果,对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65分及以上的企业方可完成网上申报。

各地工信部门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佐证资料,确保企业符合基本条件,评价数据及佐证材料一致,初评分达到65分及以上等。对提交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有误的,可退回企业补正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各地工信部门于7月22日前在“管理系统”完成网上初审,同时将《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》(EXCEL电子版)发送至邮箱:7372776@qq.com。市工信局将会同信用、海关、税务、市监等相关部门审查申报企业信用等情况,综合评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。

联系人: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0514-87958868,“管理系统”技术支持025-69652990。